继续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调整科研机构,分流人才。要稳住少数重点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研机构、人员,从事煤炭应用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研究、重大科技攻关、重大工程建设前期技术开发工作,以及信息、标准化和质量检测等方面工作。鼓励、引导、推动大部分科技开发机构及其科技人员,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和市场,走自负盈亏、自主发展的道路。
科研机构要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和专业结构,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有条件的,可试行理事会领导、由科技人员代表组成的监事会监督、院所长负责的新型管理制度。
煤炭设计单位要继续深化设计改革,在新建矿井(露天矿、厂)的设计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成果,并对新技术与装备的设计,引入竞争机制,充分发挥设计部门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纽带作用。科技信息与咨询机构也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改变管理和运行方式,增强自身的实力和活力。
五、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煤炭科技投入体系,努力增加科技投入
行业科技发展基金,要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到4500万元,今后随着煤炭工业的发展逐步增加。该基金由部统一掌握,主要用于行业应用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研究、重大科技攻关、重大工程建设前期技术开发工作,以及信息、标准化和质量检测工作,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
为加强科研院所基本建设,部在安排非经营性投资中,要统筹考虑,在现有基础上有所增加。
新区(矿、厂)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必须对重大科研任务作出明确要求,在建设项目经费中,划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解决相应的科技问题。
与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经费相配套,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消化、吸收和技术创新工作。
煤炭企业要努力增加科技投入,用于企业的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和必要的技术基础工作,近期要使研究开发经费达到企业销售额的1%。
继续拓宽科技金融资金渠道,开辟更多的科技贷款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吸引资金,支持发展煤炭科技事业。
六、坚持教育为本,加速培养跨世纪科技人才,提高全行业的科技文化素质
实施科教兴煤战略,关键是人才,基础在教育。要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大力发展煤炭各类教育事业,培养、造就一大批年轻的专门科技人才及各类技术能手。到2000年重点培养45岁以下的100名学科带头人和技术拔尖人才,500名经营管理专家和5000名技能工艺专家及技术操作能手。积极支持中国矿业大学“211工程”建设,将其建成国内先进、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大学及培养煤炭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若干意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科技宣传和科普工作,不断提高煤炭职工的科技文化素质。要充分发挥现有煤炭科技教育人员的重要作用,不断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尤其要从政治上、业务上、生活上关心那些卓有成效的中青年专家,努力创造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