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重大专项概(预)算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7年6月18日 财教[2007]94号)
各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组长部门(单位)、牵头实施部门(单位):
为切实提高重大专项概(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按照2007年3月15日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三部委联席会议要求,针对当前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重大专项概(预)算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重大专项概(预)算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加强重大专项概(预)算编制工作,保障各重大专项的顺利组织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若干工作规则的通知》的要求,现对民口各重大专项概(预)算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专项的实施及经费投入,应当有利于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的创新,有利于促进科技资源配置的统筹与协调,有利于促进现有科技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有利于促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有利于促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机制,有利于促进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
(二)重大专项的实施及经费投入,应当充分体现继承性和集成性原则。重大专项概(预)算的编制,应当首先对现有相关的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国家前期投入情况及其形成的研发基地、产业化基地、人才储备、条件装备等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重大专项的目标、任务,明确组织实施方式、管理机制、现有资源整合利用方案、相关任务的可能承担单位及其选择方式等,作为概(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
(三)重大专项概(预)算应当全面反映重大专项实施周期内的总概算需求,并按照实施进度提出分阶段概算需求,重点细化提出“十一五”期间的概算需求。重大专项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立项后,应当在概算基础上,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按年度编制并批复预算。
(四)重大专项概(预)算应当同时编制收入概(预)算和支出概(预)算,收支应当平衡。各重大专项在概(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当进行投入的经济性分析,重点对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以及国家安全等的影响进行全面分析。
二、收入概(预)算的编制
(一)重大专项的投入应当坚持资金来源多元化的原则。主要包括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政府投入包括中央财政投入和地方财政投入,其中,中央财政投入包括研发投入和基本建设投入。社会投入包括企业投入、金融机构融资、项目承担单位配套资金以及通过其他非财政渠道获得的资金。
(二)应当根据各重大专项的目标、任务和实施阶段,合理确定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资金使用的方向和重点。中央财政投入主要用于支持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以及企业竞争前的共性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并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入市场的产业化前期工作予以适当支持。地方财政投入和社会资金投入应当按照相关资金提供者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具体要求,统筹安排和使用。
(三)重大专项收入概(预)算中除中央财政投入以外的其他来源资金,应当提供具体落实方案和资金来源意向,重点明确投融资方式和筹资机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支出概(预)算的编制
(一)重大专项支出概(预)算的编制,应当紧紧围绕重大专项确定的任务和目标,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有科学的测算依据并经过充分的论证,以满足实施重大专项的合理需要。
(二)重大专项支出概(预)算应当根据重大专项技术研究、中间试验(制)和产业化阶段,按照不同经费来源分别编列。中央财政提供的研发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支出概(预)算分别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其他资金支出概(预)算按照相关资金提供者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具体要求编制。
(三)重大专项支出概算应当在科学合理分解重大专项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支出的功能(任务需求)进行编制。概算中可以包括不超过总支出5%的不可预见费。重大专项任务发生变化需要进行概算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四)中央财政提供的研发经费年度预算的支出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五)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单位所需组织管理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单独编报,单独核定。
四、各重大专项的概(预)算是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其科学性和合理性是衡量组织实施方案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也是重大专项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各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加强对概(预)算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避免重大专项内部、重大专项之间、重大专项与国家科技计划(基金、工程等)之间概(预)算内容的重复交叉,努力提高概(预)算编制质量。
五、各重大专项应当根据不同重大专项特点和组织实施方式,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建立重大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绩效考评工作,确保重大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
附表:科技重大专项概算书(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