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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促进诚信制度建设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促进诚信制度建设的通知
(司发通〔2002〕24号 2002年3月1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江泽民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国际形势与世贸组织”专题研究班座谈会上强调: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和健全法治、诚信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结合司法行政部门实际,就贯彻落实好中央要求和江总书记讲话精神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良好的信用制度,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也是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既是巩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果的重大举措,也是全面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内在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支持和配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大力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诚信制度建设方面的法制宣传。深入宣传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是培养公民诚信意识,促进诚信制度建设的重要保障和基础工作,也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方式,我们要扎扎实实地做好。一是要把诚信教育与促进诚信制度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各项依法治理、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制定计划,统一部署,采取措施,共同推进,使其既有利于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又有利于增强公民的诚信守约观念,为各行各业建章立制,推进诚信制度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要集中一段时间,集中力量,加大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弘扬社会诚信相关的法制宣传力度。当前,要紧紧围绕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违法活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文化市场、财税秩序,整顿金融市场和旅游市场秩序等重点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要充分运用媒体及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司法部近期将陆续开展几次较大的活动:拟与有关部门办好以诚信为主题的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与中央电视台7(农业)频道联合举办一台旨在提高广大农民和涉农部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的“3.15”专题晚会;拟分别与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召开以“学法用法、弘扬社会诚信,促进诚信制度建设”的系列座谈会;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专题宣传;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促进诚信制度建设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组织编写《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作出相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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