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司法部关于2002年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的意见

  14.夯实基础,继续加强乡镇司法所队伍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司法部与中编办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会议纪要精神,争取在市、县、乡司法行政机构改革中真正把精简下来的编制用于充实司法所,切实改善编制紧缺的局面。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要严格录用、考核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不称职、不合格或严重违法乱纪的人员要及时清理和辞退;要加强教育管理,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执法水平。对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实际问题,要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政策,力争妥善解决。

  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宏观管理,促进法律服务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
  15.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的管理体制。要在逐步加强行业自律与管理的情况下,努力探索政工部门实现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指导、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明确任务职责,确定工作重点,在提高队伍政治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强和改进法律服务机构党的建设,加强各级各类协会机构编制、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促进法律服务队伍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16.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服务队伍党的建设。要加强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党的建设的领导。要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都要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到三人的,可由几个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或由上级党组织指定将其编入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党的组织。对于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上级党组织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了解和掌握其人员的思想情况,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其尽快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凡成立党支部的地方,要不断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选择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热爱党务工作、具有群众威信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和党内监督制度等,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各地政工部门要对法律服务队伍党的建设、党员队伍的现状和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法律服务业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力争把法律服务队伍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五、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