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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国家体改委负责联系的3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实施阶段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3.实施阶段应达到的目标是:通过落实《试点实施方案》,试点企业初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体制和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一是建立企业法人制度。企业逐步摆脱与政府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转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企业由对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经营权转变为对全部法人财产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二是建立出资人制度和信用制度。企业由单纯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转变为同时向包括政府在内的出资人负责和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债权人负责。三是建立新型的财产组织制度。由依照《企业法》运行的国有企业转变为主要依照《公司法》运行的公司制企业。四是建立新型的企业领导体制。由厂长(经理)负责制转变为包括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在内的相互独立、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五是建立新型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企业的财务、劳动、人事、分配等制度均由适应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企业的各类生产要素由计划配置转变为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优化配置。六是建立新型的与公司制企业相适应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4.实施阶段试点工作的衡量标准是:
  (1)按国家规定完成清产核资,由权威核资评估机构确认无可争议的企业产权界定,并予以量化,办完产权登记手续,基本构成企业法人财产制度。
  (2)企业与原行政主管机关解除了行政隶属关系,明确了企业的投资主体,与出资者或行使出资者职能的机构或部门确立了资本联接关系。
  (3)按照《公司法》完成了企业改制,确立了企业的公司组织形式,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并正式挂牌经营。
  (4)依法组建了科学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分别行使决策、监督、执行等职能。
  (5)企业资产负债率降到本行业的合理水平,并具有基本的偿债能力。
  (6)初步建立了企业自补资本金和出资者增补资本金的制度和机制。
  (7)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开始剥离,办社会职能的移交办法或过渡措施已经明确,并开始实施。
  (8)初步建立了适应市场要求的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制度,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升能降,形成合理流动的机制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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