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国家体改委负责联系的30家现代企业
制度试点实施阶段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体改函生〔1996〕41号)
各有关省(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主管部门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机构:
在今年1月30日我委在北京召开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会议上,提请会议讨论的《国家体改委负责联系的3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实施阶段工作的指导意见》,经会内会外有关方面认真讨论修改,已基本成熟,现正式印发。请你们认真研究,在试点工作中参照执行,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我委。
附件:《国家体改委负责联系的3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实施阶段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一九九六年五月六日
国家体改委负责联系的30家现代企业
制度试点实施阶段工作的指导意见
在有关省(市)人民政府、国务院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国家体改委联系的30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已由准备阶段转入实施阶段。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试点工作步伐,指导各地、各部门和各试点企业抓紧落实已批复的《试点实施方案》,并力求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根据国务院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30家试点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指导意见。
一、试点实施阶段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
1.实施阶段的试点工作,要坚持贯彻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改制后的公司制企业要以《
公司法》为主要法律依据,规范化地运行,着眼于解决企业的深层次矛盾,着力进行制度创新,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务必在解决难点、重点问题上取得较大突破,把企业改制同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逐步把企业构建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
2.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在有关省(市)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全面实施企业《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认真落实《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认真落实《试点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政策,完成《试点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围绕落实《试点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培育市场体系、改善宏观调控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道路、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