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根据《
2006-2010年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写培训教材,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抓好任务落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方式,认真抓好培训,实现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
努力提高司法所服务大局的能力。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努力提高正确把握大局的能力。紧紧围绕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把司法所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全局中。通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自身地位,改善自身形象,促进自身发展,努力提高在服务大局中推动自身建设和发展的能力。
努力提高司法所依法行政的能力。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增长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增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努力提高司法所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坚持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司法所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积极履行职能,努力为解决广大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提供服务。学会做群众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人民群众,共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引导司法所工作人员自觉加强与其承担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和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本领。
努力提高司法所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善于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基层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适应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
(五)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管理工作
切实强化管理意识。树立建设与管理并重的思想,把加强司法所管理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加强有效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司法所内部管理机制。按照司法所的职能及开展业务工作需要,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重点是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制度,以及司法所建设季报、年报制度,司法所建设档案、数据统计和信息反馈制度等。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形成权责明确、严密高效、环环相扣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