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在全国监狱系统开展监狱管理工作整顿的意见
(2006年10月25日 司发通[2006]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监狱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司法部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至明年1月底,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国监狱系统开展监狱管理工作整顿。现就开展整顿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监狱管理工作整顿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的深入开展,监狱管理和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管理和执法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违法违纪问题。特别是有的罪犯在监狱不穿囚衣、不吃囚饭、违法出入监狱、在狱中违反监规使用手机等,甚至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上获得特殊照顾,成为监狱中的“特权罪犯”。这一现象虽然是个别的,但反映出来的问题是严重的,损害了监狱机关的形象。因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下决心进行整改,解决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司法部决定开展这次整顿,是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化,也是进一步增强监狱人民警察政治意识和宗旨意识,端正业务指导思想,树立监狱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需要;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监狱人民警察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的需要;是进一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整顿的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认真查摆在监狱管理和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监狱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整顿,研究加强和改进监狱管理和执法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狱管理和执法行为,提高监狱管理和监狱人民警察执法水平。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整顿工作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