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年(元)
 复学后
  第二年(元)
 复学后
  第三年(元)
 复学后
  第四年(元)
 
高校审核情况
财务部门              审核意见 经审查,  同学复学后应交纳学费    元,建议资助学费   年,总计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审查意见
 经审查,情况属实。该学生入伍前已获得  年共计   元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根据规定,建议资助学费  年,总计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分管校领导           审查意见  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同志经我办批准, 年 月入伍服义务兵役,  年   月退出现役。入伍批准书号为:  退役证书号为:  。
签字 单位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