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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学历及年级
 
院系班级 所学专业 学号 
入学时间 公民身份号码 
学校资助中心通信地址及邮编 本人联系      电话 
入学前户籍所在            县(市、区)省(区/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家庭
  联系电话
 
现家庭地址及邮编 
父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母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其他亲属及联系方式 
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
应缴学费总金额(元)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元) 
在校期间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由学生向经办银行确认后填写)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本金(元) 贷款本金(元)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地址 贷款银行地址 
贷款银行还款帐户 贷款银行还款帐户 
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只可选择一种,由学生本人填写):
存入银行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人姓名:
开户银行地区:   省(区/市)      市(地/州/盟)
邮局汇款收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收款人地址:
邮政编码:
高校审核情况
财务部门              审核意见 经审查,    同学应缴纳学费   元,实际缴纳学费   元,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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