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政风建设,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大兴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之风,力戒虚假浮夸、急功近利。今年特别要做到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严禁”和“四个严格控制”。
部机关要认真清理现有的达标评比项目,凡不符合中央要求的,一律取消。出国(境)访问、考察,应本着务实、精干、节约的原则,减少团组数量、人数。认真执行《
司法部会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贯彻统一、精简、高效、节俭的原则,压缩会议数量;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多开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要精心准备,提高质量。认真执行《
司法部关于精简文件规范办文工作的意见(修订)》,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减少文件、简报;提高公文质量,尽量写短文。
继续认真执行《司法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决定》、《
司法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部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树立良好形象。
四、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对行政行为、执法行为的全过程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审批行为,改进审批办法,加强审批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建立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
严格执行《
司法部财务管理办法》、《司法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机关银行账户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不得违反规定发钱发物,不得以司局为单位发放补贴。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防止流失。建设工程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并切实加强质量监督。办公用品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严格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任用司局长要进行民主推荐,任用副司局长、处长、副处长一般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抓紧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干部轮岗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