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司发通[2003]35号 2003年4月22日)
部机关各司局:
根据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司法部机关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严厉惩处腐败的同时,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努力把司法部建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2003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增强教育效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
认真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加强政风建设,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传统教育、廉洁从政教育、法纪法规教育、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牢记“两个务必”,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
二、落实廉洁自律,反对奢侈浪费
部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要不折不扣地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当前特别要做到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四个不准”和“四个坚决制止”。
继续落实《司法部
关于部级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的规定》、《司法部
关于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此《规定》延伸到处级干部执行)。部机关从今年起,结合国家公务员年终考核,建立处以上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处以上领导干部述职的同时述廉,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做好相关工作。
部机关公务接待要严格按照《
司法部关于部机关公务接待工作暂行办法》执行。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下级机关和单位在京宴请;到地方出差,要轻车简从,不准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准收受礼品、纪念品、土特产品,对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送交办公厅。认真清理部机关车辆,不准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不准私自借用下级机关或单位的车辆,如有借用立即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