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关于通报表扬全国残联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残联〔2011〕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十一五”期间,在各级残联的重视、支持下,全国专门协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组织建设更加健全,协会工作更加活跃。各级专门协会创造出许多鲜活经验和典型榜样,涌现出一大批能力突出、乐于奉献、工作出色的协会工作者。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专门协会的活跃,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和带动作用,按照《
关于在全国残联专门协会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残联厅〔2011〕13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经过各级残联和专门协会逐级推荐、审核、公示等评选环节,决定对全国241个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扬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再创佳绩。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号召,各级残联、专门协会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以受表扬的优秀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以“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为宗旨,密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专门协会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以及邓朴方同志对专门协会提出的“发扬民主、增长才干、教育自律”的要求,紧密围绕残疾人工作大局,为在“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履行“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切实发挥专门协会工作“桥梁、纽带”作用,再创新佳绩,作出新贡献。
附件:1.十一五全国残联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单位和个人名单
2.优秀单位奖牌制作标准
中国残联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1:
十一五全国残联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单位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