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符合性评审与目录发布
农业部围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内容,会同国家能源局、财政部遴选各方面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各省推荐的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企业相关情况进行符合性评审,对评审通过的企业,农业部、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项目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企业推荐目录》。建设单位应优先从《目录》中选择关键设备供应企业,从《目录》外选择关键设备供应企业的,所选企业必须具有与《目录》中关键设备供应企业相当的资质条件,设备也要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检测或鉴定证明;《目录》中辅助设备供应企业和技术与工程服务企业供建设单位选择时参考。
农业部将依托专家评审委员会建立动态管理平台,根据用户反馈情况和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布公告,从目录中淘汰不合格企业。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请各省(区、市)农业厅(委、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厅(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农业部会同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将对各省推荐的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企业按照10%的比例组织实地核查。各省如果对附件中相关要求有修改意见的,也请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完善相关要求。
(二)及时报送。请各省于2011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企业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统一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电子稿请发送至kjsnyc@126.com。
联系人: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彭建旗电话:010-59192909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方竹电话:010-68555043
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
关键设备供应企业报送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报送内容
(一)企业简介;
(二)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装备情况;
(四)企业质量控制制度;
(五)最大及最小生产能力;
(六)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七)设备检测鉴定或性能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