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好基层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学习北京顺义区的经验,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推进基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汇总上报、定期抽查制度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制度。一是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二是要进一步创新安全监管机制,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企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与政府监督管理的信息互动机制,形成企业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接受监督指导、整改隐患的管理流程,把过去以政府为主的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为由企业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理顺和细化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的安全职责,从源头上加强监管,严把准入关。要认真落实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制度,做好隐患整治工作;要坚持月统计、季通报和定期向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沟通情况的制度,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四是要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结合各地区和行业(领域)的实际,制定和细化隐患排查标准,明确各类企业每项安全工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五是要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要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协同推进,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地区安全生产立法和安全生产规划,以法规或规划明确有关制度,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三)加强监督检查,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扎实做好第四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牢牢把握第四季度这一关键时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和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实现“十二五”开局之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一是要加强组织部署,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搞好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十二五”安全生产良好开局具有重要意义,要精心组织、超前部署,统筹安排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到最基层。二是要深入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要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和要求的基础上,以近期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地区和行业(领域)为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彻查隐患、严促整改,推进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深入开展。三是要加大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力度。要坚决落实“四个一律”的打击措施,消除隐患,不留后患。着力推进“打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建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四是要狠抓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要针对第四季度生产经营建设的特点,突出抓好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集中的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要着力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搬迁改造的绝不拖延,该停止使用的坚决停用。特别是针对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年底赶工期、抢进度的情况,要彻查“三违”、严防“三超”,坚决落实各项防范和治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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