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认真分析、总结推广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探索和完善监管机制,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打下坚实基础。北京市在顺义区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建立监管企业基础台账,目前已有15.8万家企业被纳入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形成统一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陕西省出台《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十必须十禁止规定》,明确要求必须认真落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禁止“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河北省制定下发《河北省冶金行业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统一规范冶金企业的“八项制度”、“五项记录”,并起草了《河北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徽省政府出台《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就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神华集团制定《神华集团公司煤炭板块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挂牌督办管理暂行规定》,从安全管理、违规生产、通风系统等14个方面提出100项重大隐患认定标准,确立了“三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国家电网公司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评价考核细则》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范例》,统一管理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并建立事故隐患管理数据库,强化基础工作,有效治理一批事故隐患。海南省召开专项整治现场会,推广儋州经验,扎实开展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今年第三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
一些地区和企业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的意识,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把隐患排查工作当成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造成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彻底。今年1-9月,全国工矿企业、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的企业和单位比去年同期减少67.1万家、下降13.7%,排查治理的范围呈缩小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