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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通知
(2006年7月25日 司发通[2006]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最近,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全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座谈会,分析当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任务。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周永康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这次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力争使今年全系统涉法涉诉等信访事项总量持续保持下降趋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开展和参与联合接访活动
  中央政法委决定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国政法系统集中开展联合接访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树立服务大局的观念,积极参加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的这项活动,促进全系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尽快得到妥善解决。部机关将派出工作组到司法行政系统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督导。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导本地区认真开展好这项工作。要加大督查力度,认真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做到“案结事了”。上级司法行政信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下级司法行政信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帮助下级司法行政信访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上级司法行政信访部门转办、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下级司法行政信访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司法行政信访部门反馈办理进展情况。要组织政治、业务素质较强的律师参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联合接访工作,帮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以便更加妥善地处理好联合接访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对于一些可能进入申诉程序的案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认真做好辩护代理律师的教育引导工作,严肃律师执业纪律,严禁律师支持、参与当事人进行妨碍社会秩序的各种活动。
  二、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的信访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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