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司法行政改革总体部署和“十一五”期间法律援助工作的各项任务目标,广泛调动各种宣传资源,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制度化地宣传法律援助制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一)向公众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条件、便民措施和投诉监督途径,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要特别重视对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宣传和面向广大农村开展送法下乡的活动,提高广大农民依法维权的能力,使更多的人走依法维权的道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2007年年底前,司法部将有选择地抽查法律援助知晓率情况。
(二)向社会各界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当前,法律援助制度面临着很大的供需矛盾,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离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的距离。要实现法律援助工作更大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要采取多种办法,加大向社会各界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力度,加深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增加支持配合的积极性,形成党政领导关心重视、政府部门理解支持、社会各界积极配合法律援助的良好局面,使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所需要的人、财、物保障状况明显改善。
(三)拓展创新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形式。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大局,结合本地特点,根据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新特点、新任务,积极探索,不断改进宣传方法,在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善于策划、广泛传播、简约生动、持之以恒,要不断策划组织开展一些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法律援助咨询活动、论坛讲演、志愿服务、文艺演出、巡回宣传、公益广告、影视剧、文学创作等形式,广泛传播法律援助知识,把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延伸到社会各个地方;要善于使用最简练的文字、最生动的图像进行宣传,努力强化宣传效果;要持之以恒,不间断地、反复进行法律援助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学会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
(四)突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的宣传。司法部和各地表彰的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先进典型,要珍惜、发挥好这些典型的作用,通过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无私奉献的精神,鼓励和引导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兢兢业业地工作,全心全意服务困难群体,争创一流业绩,使法律援助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同时也要向社会充分展示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精神风貌,树立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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