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以《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对人才的分类为基础,结合民政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实际,将民政人才分为民政行政管理人才、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民政专业技术人才和民政技能人才等四类人才。
2.民政领军人才
民政领军人才是指理想信念坚定,道德素养优良,业务能力过硬,专业贡献显著,团队建设突出,引领作用明显的高层次民政人才。
3.民政行政管理人才
民政行政管理人才是指各级民政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乡镇(街道)从事民政工作的人员。
4.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
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是指民政举办或管理的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社会事务服务和社区公益服务等各类民政社会服务机构以及福利企业中,具体从事运营与管理活动的中高层人员。
5.民政专业技术人才
民政专业技术人才是指企事业单位中掌握专业知识、具备专业能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6.民政技能人才
民政技能人才是指民政社会服务各领域掌握特殊知识和专业技能、直接从事生产和服务性工作的一线从业人员。
7.民政高技能人才
民政高技能人才是指民政技能人才中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人员,主要包括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二、主要指标说明
1.民政系统人才资源总量
规划提出,到2020年,民政系统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24万人。测算依据如下:
《2011年民政统计年鉴》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各级民政行政机关职工总量为8.9万人,乡、镇民政助理员总量为5.0万人,民政事业单位职工总量为62.7万人,据此估算出现有民政人才资源总量约为90万人。按照民政行政机关职工总量零增长,乡镇民政助理总量零增长,其他各类民政人才资源按以往民政人才资源总量每5年增长20%的增速测算,2020年,民政人才资源总量约为124万。
2.民政范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总量
规划提出,到2020年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50万、养老护理员600万、灾害信息员75万。上述数据分别以社会工作、老年人福利和防灾减灾事业发展规划为依据提出。
3.民政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受高等教育比例
规划提出,到2015年,民政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85%;到2020年,民政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95%。测算依据如下:
目前,全国民政行政机关公务员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78.4%(参考《2010年民政统计年鉴》)。考虑到各地招考公务员时要求报考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规划根据当前各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务员情况,提出2015年、2020年民政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目标。
4.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0年民政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力争达到1:4:5。测算依据如下: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2020年国家各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目标10:40:50,提出2020年民政各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