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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三)不断强化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以提高民政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为核心,以民政企事业单位中高层负责人为重点,培养一支具有现代管理理念和社会责任感,既具备经营管理能力、工作决策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又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专家型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队伍。

  主要举措:改革完善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式,针对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的不同类别和需要,有重点、有计划开展个性化培训。提倡对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进行终身教育,鼓励参加学历教育。建立灵活的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选用机制,围绕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增强凝聚力、发挥表率作用,切实选拔业绩突出、清正廉洁、年富力强、群众拥护的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专家型人才担任民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积极探索推行院长负责制。实行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坚持以市场机制选人,及时调整或解聘不称职人员。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充分体现管理和服务绩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不同的管理人员实行分层分类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岗位职责与工作业绩挂钩、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结合的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新型激励机制。加强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作风建设,不断强化为民意识、民主意识、开拓意识,讲政治、讲奉献、讲廉洁,争做表率。

  专栏二 实施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坚持以市场机制为导向,完善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大力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民政企事业单位工作。加强对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新任民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培训制度,进行民政业务、机构管理等方面培训。鼓励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脱产培训。依托各级民政行政机关分级实施,到2020年完成一轮对全国所有民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岗位轮训。

  (四)着力加强民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根据现代民政事业发展需要,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打造一支学术品德好、专业素质高、服务能力强、团队结构优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到2020年,民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总量显著增加,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力争达到1∶4∶5。

  主要举措:结合民政事业单位改革,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背景和发展方向,加快培养优秀拔尖人才、专业服务人才、青年创新型人才。加快推进民政职称制度建设,完善民政职称管理政策。探索建立有关专业系列民政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启动评审工作。地方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在评审民政社会服务机构教师、医护等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工作中,充分考虑民政社会服务工作的特点,予以适当倾斜。完善政策,大力推进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制度。探索有关领域专业技术岗位的职业准入。进一步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深入推进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开发、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实施岗位聘任。组织实施民政范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完善民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落实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中的自主权。构建分层分类的民政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加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岗培养,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整体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争取将民政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范围。鼓励和支持各级民政科研机构依托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改善基层民政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条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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