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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民函〔2011〕26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已经民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主要名词解释和指标说明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0-2020年)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结合民政事业发展需要和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序言

  民政人才是推动我国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之本,是民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民政人才资源是现代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政部党组和各级民政部门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各类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民政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和能力有较大提高,人才成长环境逐步优化,民政人才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显著加强。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民政人才发展的总体水平与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民政人才总量不足,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匮乏,特别是基层人才尤为短缺,推动和服务民政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尚需健全创新,民政人才资源开发投入相对不足。

  今后十年,是我国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加快构建社会服务体系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走人才兴业之路,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科学规划,深化改革,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现代民政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开创民政事业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崭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战略部署,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紧紧围绕现代民政发展需要,以提高人才能力素质为核心,以完善人才结构规模为主线,以高层次、高技能和创新型人才培养为重点,健全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各类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民政人才队伍,为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人才优先,服务发展。确立人才资源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把人才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把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民政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确定人才队伍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用民政事业的发展成果检验民政人才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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