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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十二五”时期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意见

  (七)大力促进循环消费。
  完善循环流通网络。加快完善收旧售新、旧货流通、废旧回收等循环流通网络,在大中型城市推动建立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旧货市场和二手设备、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培育汽车和废旧电子回收拆解骨干企业,引导建立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提升回收利用水平。
  推进商业节能减排。在批发、零售、餐饮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行业,大力推广节电、节水、环保技术的应用。制定和实施内贸节能减排标准,培育一批节能环保商店、绿色市场、绿色饭店、绿色园区示范企业。鼓励开展绿色采购,扩大资源节约和绿色环保型商品销售。继续抑制过度包装、豪华包装等行为,限制塑料购物袋使用,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开展“绿色消费进社区”活动,大力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减少一次性消费、过度消费、掠夺式消费等不科学的消费现象。加强市场监测与预测预警分析,科学引导消费发展趋势,做好绿色循环、可持续消费的宣传推广工作。
  (八)大力促进安全消费。
  完善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追溯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全国互联互通、协调运作的追溯管理网络。以肉类、蔬菜、酒类等商品为重点,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流通追溯体系,加强与种植、养殖环节的信息衔接,逐步建立全过程追溯体系。按照统一标准,支持产销一体化企业打造涵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全产业链追溯模式,并鼓励一批大型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立追溯系统,完善追溯网络。
  加强商务信用建设。建立和完善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促进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共享和应用。加强企业商务信用分类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行为信用档案,形成褒扬守信、惩戒失信的约束机制。制定信用评估、商业保理、履约担保等行业规范,推动信用认证和评价,提高信用水平。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规范发卡行为。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平台,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加强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特许经营、拍卖、典当、租赁、直销等行业管理,营造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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