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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04:H4感染诊疗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

  3.尿常规:合并HUS者可出现血尿、血红蛋白尿、管型尿。

  4.生化检查:合并HUS者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乳酸脱氢酶(LDH)、转氨酶(AST、ALT)、肌酸激酶(CK、CK-MB)、胆红素等升高,血清纤维蛋白降解产物E增加。

  (二)病原学检查。

  1.从粪便标本中分离到EHEC O104:H4菌株, stx1和/或stx2基因检测阳性;

  2.从粪便标本中检测到stx1和/或stx2基因阳性,同时aggR、wzy(O104)和fliC (H4)基因检测全部阳性。

  三、诊断

  依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0天内有在O104:H4感染流行区居住或旅行史等)、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诊断。

  (一) 疑似病例。

  发病前10天内曾在EHEC O104:H4流行地区旅行或居住,或者发病前10天内与临床诊断/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有血性腹泻或腹部痉挛性疼痛等症状,无实验室证据诊断为其他非EHEC O104:H4感染者;

  2.有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外周血涂片破碎红细胞≥2%)、血小板减少、肾脏受累(血尿、蛋白尿、急性肾损伤)等HUS临床表现者。

  (二)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具备下列二项之一者:

  1.从粪便标本中分离到EHEC O104:H4菌株, stx1和/或stx2基因检测阳性;

  2.从粪便标本中检测到stx1和/或stx2基因阳性,同时aggR、wzy(O104)和fliC (H4)基因检测全部阳性。

  (三)临床诊断病例。

  在同一起暴发疫情中,与确诊病例流行病学密切相关,并排除其他疾病的疑似病例。

  四、治疗原则

  (一)对症处理:消化道隔离。卧床休息,流质、易消化、少渣饮食。对症状较严重者,要进行血肌酐、尿素氮、血小板及尿常规检查,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严重并发症。止泻药和抑制肠蠕动的药物有可能延长志贺样毒素在肠道的滞留时间,原则上不使用。

  (二)补液治疗:轻者给予口服补液。重者应尽快静脉补充液体,补液量根据脱水程度而定,避免水、电解质紊乱,适当碱化尿液。

  (三)HUS治疗:可考虑输注新鲜血浆或血浆置换疗法。根据肾功能损伤情况及时进行血液净化治疗。

  (四)中医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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