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各级各类体校中级以上(含中级)教练员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各级各类体校中级以上(含中级)教练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有关体育院校: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培训工作计划,由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主办、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承办、广州体育学院协办的全国各级各类体校中级以上(含中级)教练员培训班定于11月14-18日在广州体育学院举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了解国外运动训练前沿成果,掌握运动训练最新方法与手段,更新执教理念,完善知识结构,提升执教能力。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1年11月14-18日,14日下午报到,15-17日培训,18日12:00前离会。

  (二)地点:广州大荣酒店(原日航酒店)广州体育学院北边。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横路196号;电话:020-87014488。

  (三)乘车路线

  路线一:从广州火车东站至宾馆。出站步行10分钟左右即到。乘出租车至宾馆约10元左右。

  路线二:从广州火车站至宾馆。坐地铁到火车东站出站步行10分钟左右即到。乘出租车至宾馆约25元左右。

  路线三:从白云机场至宾馆。坐6号线到中信大厦站下车,步行10分钟左右即到。乘出租车至宾馆约130元左右。

  三、培训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体校中级以上(含中级)教练员。近二年内参加过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培训班的学员不在报名范围之内,招生人数100人。

  四、考核与结业

  根据培训期间听讲、笔记、出勤等情况对学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将获得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报名程序

  由各省(区、市)体育局、体院推荐各级各类体校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教练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并于11月7日前报至总局教练员学院。

  六、经费

  培训费、食宿费由国家体育总局负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担。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