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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报送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引智项目的通知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报送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引智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中央各有关单位外国文教专家工作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努力提升教科文卫领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国家外国专家局将制定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引智项目计划。

  请各地外专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申报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引智项目,2011年12月1日前汇总并报送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同时报送2011年度“千人计划配套引智工程”和2011年度文教专家引智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地外专局要指导聘请单位立足“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原则,围绕国家重点领域、新兴交叉学科、学校重点发展规划,大力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和专家团队,着力打造一批引智项目精品。

  二、各地外专局要加强对文教专家引智项目的分类管理,把项目大体分为:省(区、市)重点项目和学校重点项目两大类。其中省(区、市)重点项目是指对本地区区域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学校重点项目是指以高层次外国专家为核心,围绕重点学科、重点发展领域、重大人才培养计划等开展的引智项目。

  省(区、市)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申报总量的20%,并由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在申报表格中详细说明理由。

  三、各地外专局要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理。项目申报表格中所有信息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做到事实清楚、论据充分、清晰完整。用人单位和各级部门的意见是审批项目的重要依据,请予以充分重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材料国家外国专家局将一率不予受理。

  四、各地外专局要重视省、市属地方高校的引智项目。对于中央部属高校重点引智项目,一般应通过学校在申报部属高校年度外专聘请计划时报给国家外国专家局。

  五、各地外专局要对2011年执行的项目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外专经费的使用效益。请按照外专发[2011]63号、[2011]65号、[2011]107号文件的要求做好2011年度“千人计划配套引智工程”和2011年度教科文卫引智项目的总结和成果汇报工作,将执行情况汇总表和项目总结表一并报送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2011年度项目执行率和引智成果是制定下一年度项目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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