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地区或有关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表彰活动的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和表彰奖励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全国海洋统计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海洋统计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先进事迹要求内容翔实、重点突出、文字精炼,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审批表可到国家海洋局网站下载,网址为www.soa.gov.cn。审批表、公示报样等推荐材料,请于2011年11月25日前报全国海洋统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海洋统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海洋统计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
五、组织领导
国家海洋局成立由局机关有关部门以及局属有关单位组成的全国海洋统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沿海各省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表彰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实事求是填报材料并按时上报。
联 系 人:国家海洋局人事司 王佳
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和规划司 蔡大浩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0860
联系电话:(010)68047656 68047636
传 真:(010)68030799
电子邮箱:qghytjbz@163.com
附件:
1.全国海洋统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国海洋统计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全国海洋统计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征求意见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