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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的通知(一)

财政部关于印发《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1]287号)


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做好民口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工作,保证财务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根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重大专项管理特点,我们制定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民口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工作,保证财务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根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673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是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的前提之一。组织财务验收旨在客观评价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的总体情况,进一步促进提高重大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推进重大专项顺利实施。

  第三条 凡经批准列入重大专项管理的项目(课题)均应当进行财务验收。项目(课题)财务验收与项目(课题)验收要统一部署、同期实施,在任务合同规定完成时间到期后六个月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需提出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延期时间,报财政部备案。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四条 重大专项以项目(课题)为基本单元进行财务验收。项目(课题)分管理级次的,各重大专项的牵头组织单位(以下简称牵头单位)可以根据专项组织管理情况分级次组织财务验收。

  第五条 财务验收以国家相关财政财务制度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预算为依据。财务验收的资金范围为纳入重大专项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等。

第二章 财务验收的组织管理

  第六条 财政部统一组织指导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工作,并负责对财务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对牵头单位组织开展的财务验收工作及其结果,组织开展财务验收抽查工作。

  第七条 牵头单位负责相应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牵头单位财务部门会同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财务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可以通过组织财务验收专家组和按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

  第八条 财务验收专家组、受托专业机构应当分别按合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财务验收工作,依据财务验收内容、验收指标等出具财务验收意见和验收报告。

  第九条 财务验收人员应当包括财务专家、技术专家等。财务验收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财务专家不少于5人。专家组组长由财务专家担任。

  第十条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要求及时提交财务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专家组完成财务验收相关工作。对于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课题),相关承担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第一承担单位做好上述工作。

  第十一条 实行回避制度。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及其合作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验收专家参加本单位验收工作。

第三章 财务验收的方式和内容

  第十二条 财务验收采取现场验收、非现场验收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牵头单位可以视具体情况确定验收方式。

  (一)现场验收:主要是通过深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现场,查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现场听取有关汇报等,形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

  (二)非现场验收:主要是通过非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咨询等形式进行财务验收,形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对确需到项目(课题)现场核查有关资料的,可以组织专家到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财务验收的主要内容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资产管理情况等。

  第十四条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审批报销、资产管理等国家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情况等。

  第十五条 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的到位和落实情况,以及按照预算批复和合同任务书要求对任务承担单位资金拨付情况等。

  第十六条 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主要包括:按照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设立特设账户及单独核算相关情况,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会计档案管理情况等。

  第十七条 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主要包括: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及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情况,支出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以及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等。

  第十八条 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合同任务约定和项目(课题)进展执行预算的情况,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调整预算情况,以及各类资金结余情况等。

  第十九条 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资产购置、资产入账、资产使用和处置情况,开放共享情况,以及无形资产管理情况等。

  第二十条 在财务验收过程中,有《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八种情况之一的,应限期整改后再进行财务验收。

  第二十一条 财务验收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依据规定的验收内容、验收指标及相应评价标准和分值(财务验收指标详见附件2),形成财务验收综合得分,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 财务验收程序

  第二十二条 牵头单位根据专项任务完成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结合专项特点,制定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工作方案,并报财政部备案。

  牵头单位根据财务验收工作方案向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发出进行财务验收的通知。

  第二十三条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后的30日内,在认真清理账目、编制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向牵头单位提交财务验收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课题)合同书、预算书和其他有关批复文件;

  (二)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报告内容、格式见附1);

  (三)项目(课题)结余资金情况说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项目(课题)验收文件资料须加盖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公章。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对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 牵头单位收到财务验收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课题),应当在财政部确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选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五条 财务审计结束后,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及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向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做出回复。对于财务审计无问题的,牵头单位应当及时组织财务验收工作;对于财务审计有问题的,牵头单位应当及时通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进行财务验收。

  第二十六条 进行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时,每位专家应当在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政策和制度要求、深入了解项目(课题)相关情况基础上,独立填写并提交财务验收专家意见(详见附3)。总体财务验收结论意见须由全体验收专家讨论通过,由验收专家组组长组织填写财务验收专家组意见(详见附4)并由专家组组长签名。

  第二十七条 牵头单位在汇总、分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的基础上,初步形成财务验收结论,并将财务验收结论下发至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第二十八条 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于接到财务验收结论后一个月内,按照财务验收结论的要求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牵头单位。整改到位的通过财务验收,整改不到位的不通过财务验收。

  第二十九条 牵头单位汇总整改后的财务验收意见及相关材料,形成最终财务验收结论,并编写财务验收报告(报告内容、格式见附5),报送财政部。财政部通过抽查方式对财务验收工作的程序、内容、质量和验收结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涉密项目(课题)的财务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和《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保密规定》等相关规定,由牵头单位商财政部另行组织实施。

第五章 财务验收结果及相关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重大专项财务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两种。

  项目(课题)综合得分总分值为100分,综合得分高于80分(包括80分)为“通过验收”;综合得分低于80分为“不通过验收”,其中,综合得分高于60分(包括60分)且低于80分的项目(课题)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项目(课题)通过验收后一个月内,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办理完毕财务结账手续。项目(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当按照相关财政财务制度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于财务验收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牵头单位及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财政部。财政部根据整改情况及专家组意见调整验收结论,按照规定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四条 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项目(课题)承担单位5年内不得再申报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第三十五条 在财务验收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重大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在财务验收过程中,验收专家组成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相关机构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终止或取消其参与重大专项财务验收工作的资格。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各牵头单位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专项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项目(课题)财务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组织财务验收所需经费,在其项目(课题)经费的间接费中列支;牵头单位组织财务验收所需经费,在牵头单位管理费中列支;财政部组织财务验收所需经费,在三部门管理费中列支。经费的开支内容和标准严格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和《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673号)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1.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

  2.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指标

  3.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专家意见

  4.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专家组意见

  5.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报告

  附1:
  科技重大专项

  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
  专项名称:
  立项年度: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盖章)
  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
  项目(课题)负责人:(盖章)
  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盖章)

  项目(课题)起止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承诺书

  本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解《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制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本项目(课题)负责人保证报告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编制说明

  一、项目(课题)基本情况
  (一)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简要说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及主管部门情况。如果承担单位在项目(课题)研究期间发生合并或撤销等机构变化的情况也要说明。
  (二)立项基本情况
  简述立项申请、批准情况。批复项目(课题)总预算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万元,地方财政资金  万元,单位自筹资金  万元,其他资金  万元。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任务分配情况:XXX单位的主要任务是……
  二、项目(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说明
  (一)任务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
  项目(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是:
  项目(课题)的考核指标是:
  (二)项目(课题)任务完成情况
  项目(课题)任务完成进度、质量,自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比如获得的专利、发表的论文等)
  三、项目(课题)收支情况
  (一)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
  1. 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资金落实情况,若没有及时足额到位,需详细说明原因。
  2. 如项目(课题)预算进行了调整,说明调整理由和调整方式等。
  (二)项目(课题)支出情况
  对项目(课题)支出情况汇总表和支出明细表中各支出内容进行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项目(课题)资金结余情况(承担单位申请财务验收截至日期)
  项目(课题)资金结余原因阐述。
  五、项目(课题)经费对外拨付情况
  项目(课题)第一承担单位实际发生的课题研究经费外拨情况进行说明,若外拨单位非预算内单位,需详细说明原因。
  六、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
  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情况、项目核算及资金管理情况等。
  管理中存在问题:
  相关建议:
  七、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意见

  表1
  项目(课题)基本情况表

  填表说明:1. 组织机构代码指企事业单位国家标准代码,无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填写"00000000-0";
  2.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名称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请单独提供情况说明;
  3. 若有特设账户,单位开户名称、开户银行以及银行账号请填写特设账户信息。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申请中央财政支持方式前补助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不予拨启动费)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预拨启动费)
后补助比例(%)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其他事业单位
  企业:  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
  其他机构: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其他
单位主管(所属)部门 隶属关系中央/地方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单位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全称) 
银行账号 
单位所属地区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市、自治州、盟)县市(区、旗)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相关责任人项目(课题)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项目(课题)联系人姓名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财务部门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表2
  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汇总表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号
资金类型及年度收入支出
合计研究经费中间试验(制)费其他经费
(1)(2)(3)(4)(5)
1总计0.00 0.00 0.00 0.00 0.00
2中央财政资金合计     
320××年小计    
4 其中:基本建设投入    
520××年小计    
6 其中:基本建设投入    
7……    
8地方财政资金合计     
920××年小计    
1020××年小计    
11……    
12单位自筹资金合计     
1320××年小计    
1420××年小计    
15……     
16其他资金合计     
1720××年小计    
1820××年小计    
19……    

  注:合计(2)列公式=(3)列+(4)列+(5)列。

  表3
  项目(课题)支出情况汇总表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科目预算批复数预算调整数实际支出数结余
合计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合计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合计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合计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1总计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一、研究经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一)直接费用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1、设备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1)设备购置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2)试制改造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3)租赁使用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2、材料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3、测试化验加工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4、燃料动力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5、差旅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6、会议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3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4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59、劳务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610、专家咨询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711、基本建设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8(1)房屋建筑物购建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9(2)专用设备购置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3)基础设施改造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4)大型修缮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5)信息网络建设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6)其他基本建设支出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412、其他费用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5(二)间接费用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6二、中间试验(制)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7(一)直接费用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81、设备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9(1)设备购置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0(2)试制改造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1(3)租赁使用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22、材料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33、测试化验加工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44、燃料动力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55、差旅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66、会议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7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8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99、劳务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010、专家咨询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111、基本建设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2(1)房屋建筑物购建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3(2)专用设备购置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4(3)基础设施改造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5(4)大型修缮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6(5)信息网络建设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7(6)其他基本建设支出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812、其他费用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9(二)间接费用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0三、其他经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1(一)直接费用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21、设备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3(1)设备购置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4(2)试制改造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5(3)租赁使用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62、材料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73、测试化验加工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84、燃料动力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95、差旅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06、会议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1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2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39、劳务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410、专家咨询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511、基本建设费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6(1)房屋建筑物购建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7(2)专用设备购置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8(3)基础设施改造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9(4)大型修缮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0(5)信息网络建设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1(6)其他基本建设支出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212、其他费用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3(二)间接费用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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