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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27支外国乐队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27支外国乐队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772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1〕151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悦色演艺经纪有限公司邀请以下27支乐队共159人,于2011年10月15日至16日到上海市演出:
  一、JZ拉丁乐队一行12人;
  二、浦西之狮一行9人;
  三、许飞宇乐队一行3人;
  四、劳拉菲姬与大乐队一行10人;
  五、陈奂仁乐队一行3人;
  六、JOJO Mayer乐队一行4人;
  七、张乐乐队一行4人;
  八、力量之塔乐队一行14人;
  九、龙神道乐队一行7人;
  十、万能青年旅店乐队一行5人;
  十一、李健乐队一行8人;
  十二、周云鹏乐队一行3人;
  十三、李泉乐队一行2人;
  十四、常石磊乐队一行6人;
  十五、摇摆的苏丹乐队一行4人;
  十六、林迪乐队一行4人;
  十七、杭盖乐队一行8人;
  十八、郝菲尔乐队一行5人;
  十九、罗伊埃尔斯乐队一行6人;
  二十、尤尼雷切特乐队一行4人;
  二十一、D简斯爵士乐队一行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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