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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
 (1996年8月29日 证监发字[1996]179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网定价”发行方案已经我会证监发字[1996]175号文批准。请你所按照我会证监发字[1995]161号文和[1996]169号文的有关要求,组织好股票发行工作。本次发行要先验资后配号,对申购资金到位情况要认真查实,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发行结束后15日内,请将发行申购、冻结资金和认购中签的明细以磁盘报送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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