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全额预缴款”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1996年8月21日 证监发字[1996]166号)
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你公司所报《关于请求批准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发行方案的报告》(皖国信字[1996]第61号)及发行方案、安徽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呈送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发行方案的报告》(皖证管字[1996]第074号)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采用“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即退”(简称“全额预缴款”)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1800万股,发行费用为每股0.12元。发行期间冻结资金的利息全部归发行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