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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1996年8月9日 证监发字[1996]150号)


广东广发证券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批准“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00万A股上网定价发行方案”的请示》(广发证[1996]97号)及广东省证监会《关于报送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种股票发行方案的函》(粤证监呈字[1996]021号)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A股)2500万股。发行期间冻结资金的利息全部归发行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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