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山东泰山旅游索道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全额预缴款”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1996年8月6日 证监发字[1996]146号)
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上报〈山东泰山旅游索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函》(国泰证发[1996]169号)及发行方案,国家旅游局《关于同意报送山东泰山旅游索道股份有限公司A种股票发行方案的函》(旅政法发[1996]第50号),山东证券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泰山旅游索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发行方案的报告》(鲁证管字[1996]39号)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采用“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即退”(简称“全额预缴款”)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山东泰山旅游索道股份有限公司A股1000万股。发行费用为每股0.12元。发行期间冻结资金的利息全部归发行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