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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1996年8月 证监发字[1996]144号)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报《关于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A股)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的请示》(海证字[1996]第166号)及发行方案、国家旅游局《关于报送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函》(旅政法发[1996]40号)、湖南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股票发行方式的报告》(湘证监字[1996]39号)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A股1000万股。发行期间冻结资金的利息全部归发行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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