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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联建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中联建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筹)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1996年7月23日 证监发字[1996]120号)


建设部:
  你部报送的中联建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收悉。根据国家体改委《关于设立中联建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6]76号)、建设部《关于分配给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A股股票发行额度的函》(建法[1996]121号)及《关于转报中联建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的函》(建法[1996]292号)等文件,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联建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筹)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股票发行结束后,该公司可向选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二、请督促该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2个工作日内,在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性报刊上披露其发行申请已获得我会批准及其选定的上市地点,并在收到本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在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性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概要及发行公告。
  三、请督促该公司在完成设立登记后25个工作日内在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性报刊上刊登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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