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重点推进原则。在积极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总体水平的同时,集中力量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市场的扶持,形成重点带动、整体推进。
--坚持统筹发展原则。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贸易、投资协调发展,实现国际化与产业化的良性互动。
(三)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引导、上下联动等方式,力争到“十二五”末期,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分工地位明显提升,国际化主体的竞争实力显著增强,贸易和投资规模稳步增长,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化发展体系初步形成。
--建设国际化示范基地。结合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门类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际化发展示范基地,形成集群效应。
--培育国际化领军企业。重点支持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发挥带动作用。
--促进对外贸易快速增长。积极支持具有知识产权、品牌、营销渠道和良好市场前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外贸易快速增长。
(四)国际化推进重点。
1、节能环保产业
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国际化基地,鼓励节能环保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推动出口产品由以单机出口为主向以成套供货为主转变;建立进口再生资源监管区,鼓励有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促进国际大循环;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为我国投资项目和技术援助项目提供配套的环境技术服务;加强节能环保领域国际合作,推动国际环境合作项目国内配套资金的落实,加强国际环境技术转让,加大对我国参与环境服务贸易领域国际谈判的支持力度。
2、新能源产业
鼓励新能源产业关键技术的研发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和新能源开发能力;加强太阳能产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支持新型太阳能热利用项目和产品开拓国际市场,优化出口产品结构,鼓励企业海外承建电厂工程;鼓励有生物质能研发优势的境外企业和机构以技术投资参股,促进国内商业模式创新。
3、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开展下一代信息网络、物联网等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推动与具有核心技术的国外高端研究机构合作;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参与国际标准制定;鼓励物联网、高端软件等领域的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加大对重要设备进口的支持力度,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建立三网融合研发机构;鼓励外商投资设立高性能集成电路企业;充分利用国内资源优势发展高端软件服务外包,促进高端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开拓国际市场。
4、生物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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