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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中医药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全国中医药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深刻认识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中医药工作的特点,把为民服务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立足本职,开拓创新,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在深化医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和卫生部中医药局《发挥作用意见》中创先争优,为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明确目标任务
  全国中医药系统要紧紧围绕深化医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和卫生部中医药局《发挥作用意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要以“为民服务”为主题,以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为载体,以发挥中医药作用为重点,以“把受人民群众欢迎的中医药工作干得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为目标,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为民服务”活动,组织和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宗旨、践行誓言,改进作风、心系群众,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目标任务。
  1、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医德医风。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中医药工作根本宗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中医药工作者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满腔热忱对待群众,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的医德观、行医观,进一步改进政风作风,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纠正一些单位存在的“庸、懒、散”现象,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质量。结合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切实加强中医药行业医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把工作做得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2、落实两个意见,提升服务能力。要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与在深化医改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和卫生部中医药局《发挥作用意见》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医改任务和国务院《若干意见》、卫生部中医药局《发挥作用意见》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创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和卫生部中医药局《发挥作用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努力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主动参与和落实深化医改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深化医改、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作贡献。
  3、立足岗位特点,创新活动载体。要立足中医药行业和岗位的特点,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创新活动载体,搭建活动平台,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三亮三比三评三争”(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当优秀服务标兵)等平台,设计新的活动载体,创造性地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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