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组织有关司(局)和直属局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负责对全国检验检疫系统达标试点工作进行抽查,对各地推荐的达标示范窗口组织评审。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勘、查阅资料、组织座谈、调研走访等方式,以窗口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质量为重点,对各直属局推荐的达标窗口和示范窗口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召开达标示范窗口建设现场会,总结成果,交流做法,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对评出的达标示范窗口,授予“全国检验检疫示范窗口”称号,作为检验检疫窗口样板向全系统推广,为各地窗口标准化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同时,要结合创先争优等活动,加强宣传推广力度,向各级地方推荐检验检疫示范窗口,主动争取支持,主动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监督,展示检验检疫良好行业形象。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检验检疫窗口标准化建设是总局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建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政务环境的具体行动。全国检验检疫系统都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窗口标准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窗口标准化建设工作当作强化检验检疫基础建设的有力措施,作为提升检验检疫社会形象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方案,精心有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要把窗口标准化建设与“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全国检验检疫系统“文明服务窗口”和“窗口服务文明标兵”授牌颁证为起点,坚持用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和优秀党员“五带头”的要求指导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好窗口标准化建设活动。加大达标环境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窗口标准化建设氛围。注重调动和激发广大窗口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引导窗口单位积极争创更高标准的文明服务窗口,引导窗口人员勇于争当更加优秀的窗口服务文明标兵,实现在工作作风上创先,工作质量上争优。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围绕窗口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和窗口服务规范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窗口达标创建,细化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有序有效推进,确保取得实效。要全面开展岗位培训和考核验收,做到全覆盖、全到位,确保所有窗口人员都能熟练掌握窗口服务规范要求,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积极争取,创造条件,加快达标进度。特别是对现有条件暂不达标的窗口,要落实工作责任,抓紧实施改造。确保符合达标要求。
(四)树立典型,激励争先。在窗口标准化达标创建中,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要注重发现典型,加大示范窗口培育和创建力度。要以示范窗口为样板,集中展示检验检疫系统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好标杆和导向作用。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要善于学习系统内外示范窗口的经验,借鉴成果,积累经验,促进自身建设,提高窗口形象。要注重加强与地方联系沟通,主动争取将检验检疫示范窗口纳入地方的服务示范窗口,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展示形象,争当窗口中的“窗口”,力争使检验检疫窗口建设走在地方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