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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1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35.饲料粉碎机。共抽查了5个省50家企业的50种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8%,重点检验了产品的安全要求、锤片(扁齿)硬度、轴承温升、生产率、噪声等9项指标。本次抽查中,5家大型企业的产品全部合格,有6家小型企业的6种产品不合格。其中,不合格产品的锤片(扁齿)硬度指标均未能达到标准要求,为本次抽查发现的共性质量问题,另外个别产品同时存在安全要求不合格、轴承温升超标等问题。
  三、跟踪抽查分析
  (一)产品跟踪抽查情况。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近5年已连续跟踪抽查2次以上的产品共有31类,占本次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88.6%:跟踪抽查3次以上的产品有25类,占本次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 71.4%。连续跟踪抽查结果表明:方便面、茶饮料、碳酸饮料、家用电动洗衣机、电冰箱、电动自行车、饲料粉碎机、铝塑复合板等产品抽样合格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三相异步电动机的抽样合格率仍然不高,复混肥和手持式移动电话等产品的抽样合格率有所降低。
  (二)生产企业跟踪抽查情况。本次对204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发现有53家企业已不再生产同类产品或已停产停业。在实际抽查到的151家中,有129家企业本次抽查合格,占总数的85.4%;有22家企业连续2次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详见附件1)。抽查中,家用电动洗衣机,跟踪前次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6家企业,本次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农药,2010年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6家企业,在本次跟踪抽查中被检产品全部合格。跟踪抽查结果反映出,各地质监部门针对前次抽查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进行了抽查后处理工作,加大了依法关停整顿力度,督促生产企业查找质量问题原因,落实技术改进和完善质量控制等整改措施,切实起到了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的重要作用。
  四、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严格依法进行处理。特别是,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和共性质量问题,如手持式移动电话的电磁兼容不达标,电热水器的24小时固有能耗系数不合格,饲料粉碎机锤片(扁齿)硬度达不到标准要求,安全帽的冲击吸收性能不合格等,要加大后续跟踪和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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