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审核拟认定为餐饮安全专家的候选人,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聘用为餐饮安全专家,并纳入餐饮安全专家库。
四、餐饮安全专家的解聘
(一)餐饮安全专家可以连聘连任,到期不续聘者自行解聘。
(二)餐饮安全专家在聘期内要求退出专家库或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本人向餐饮安全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批准后予以解聘。
(三)对于无特殊情况连续3次以上不参加指定专家会议等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餐饮安全专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予以解聘。
五、本程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六、本程序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推荐表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保密责任书
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推荐表
推荐单位: 编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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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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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粘贴照片处
(2寸免冠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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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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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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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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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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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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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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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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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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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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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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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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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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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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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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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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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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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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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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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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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业
绩
或
成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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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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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加工作组
| □法律法规组 □决策参谋组 □技术咨询组
□应急处置组 □舆情分析组 □科普宣传组(可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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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 经办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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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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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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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经办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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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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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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