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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第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第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第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第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的通知
(中青办发[201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根据第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总体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1年10月25日至28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赛期4天(10月23日8:00至24日13:00前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沈阳火车站、沈阳北火车站接站)。

  二、参加人员

  1.参赛选手。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青工部)负责同志,3个竞赛职业(工种)各1名技术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分管书记自愿参加。

  3.大赛组委会和评判委员会成员。

  三、主要内容

  1.大赛开幕式。

  2.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车工、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与装置装配工3个职业(工种)决赛。

  3.关爱技工行动。

  4.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巡讲。

  5.大赛闭幕式暨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表彰会。

  四、有关要求

  1.各省级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决赛工作,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时组织选手参赛。

  2.各参赛队请于10月24日13:00前报到,14:00参赛选手熟悉各工种比赛场地,15:00召开领队会,18:00举行开幕式,19:00举行理论考试。

  3.参赛选手须准备3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参加决赛时,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便核实资格;要带好大赛技术文件要求自备的各种工具和用品,工作服和安全帽自带。

  4.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参赛选手每人收取食宿费1800元,领队、技术指导每人收取食宿费1500元,其他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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