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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驻外团组织建设的有关意见》的通知


  2.选好领导班子。根据外出青年的数量和职业构成,合理确定驻外团工委的规模和结构。驻外团工委一般由11至21人组成,原则上设置书记1人、副书记2至6人,书记、副书记人数不超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一。驻外团工委成员,要重点从那些拥护党的领导、对家乡有感情、热心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善于联系普通青年、有公益心的青年党团员中选拔,既可以是组织动员能力强、整合资源渠道广的有为青年,也可以是在青年中有威信、有号召力的普通青年。要特别注重驻外团工委书记、副书记的选配工作,通过以流出地团组织为主、流入地团组织参与考察任命或区域内竞争性选任等形式选好配强驻外团工委书记和副书记。同时,流出地团组织还要选派一定数量的专职团干部兼任驻外团工委副书记或委员,帮助驻外团工委做好制定计划、组织活动、沟通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二)流入地团组织的主要职责

  1.纳入工作体系。要将在本地的驻外团工委作为加强当地青年工作的重要力量和帮手,在部署工作中统筹安排驻外团工委的工作内容,经常性督促、指导驻外团工委的工作。要定期召集各驻外团工委负责人举行工作联席会议,安排协调工作、沟通重要信息、交流工作经验,保证各地驻外团工委与流入地团组织工作协调一致、共同推进。

  2.实行交叉任职。为了便于指导和协助驻外团工委开展工作,要在驻外团工委与流入地团组织之间实行交叉任职。流入地团组织要选派专人兼任驻外团工委的副书记或委员,指导和帮助驻外团工委开展工作,同时,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将驻外团工委负责人吸收为流入地团的委员会成员或团属各类青年组织的成员。

  3.提供支持保障。流入地团组织要高度重视驻外团工委工作,从政策、资金、人员和活动场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尽可能为驻外团工委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强化干部培训。以流入地团组织为主、流出地团组织配合,深入开展驻外团工委干部培训工作。要力争通过培训,帮助驻外团工委干部了解青年农民工特点,掌握共青团的基本知识和主要工作方法,明确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三)流出地和流入地团组织共同的工作职责

  1.共同做好摸底调查。流出地和流入地团组织都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摸清所在地区流动青年农民工的数量、地区和行业分布以及创业有为青年的基本信息。在此基础上,流出地和流入地团组织要加强对接,及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合理规划驻外团组织建设和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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