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论党的群众工作--重要论述摘编〉的通知》的通知
(中青办发[2011]23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近日,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联合下发了《
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论党的群众工作--重要论述摘编〉的通知》,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我们党关于群众工作的重要文献,学习党中央关于群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观点和重要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自觉性。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学习、使用好《摘编》,引导广大团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自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青年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