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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教育部等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公益性宣传的意见

  8.结合重要会议、活动加强水利宣传报道。把握"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报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发展水利事业、做好基层水利工作的对策建议。围绕每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主题,宣传各地推进水利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和积极成果,宣传国情、水情,介绍现代水利科技知识,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

  三、宣传形式

  水利公益性宣传要综合运用多种资源,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形成宣传声势,提高宣传效果。

  1.做好水利新闻宣传。中央地方新闻媒体和行业类新闻媒体要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全面加强水利宣传,大力宣传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和重大决策部署,宣传水利特别是农田水利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基础地位,宣传各地开展水利建设的好典型好经验,反映我国水利事业发展成就。组织各种形式的新闻发布活动,及时介绍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扎实推进水利工作的新措施新进展。

  2.强化水利公益广告宣传。精心组织策划一批形式活泼、内容充实、寓教于乐、贴近群众的水利公益广告精品,通过公益展板、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等广泛传播,宣传水利法规政策,普及水利基本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水利工作的良好氛围。

  3.组织开展水利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春耕生产、防汛抗旱、冬春兴修农田水利等节点,精心组织开展"节水中国行"、"节水大使亲水行"等大型水利公益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国情水情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军营、进厂矿、进乡村。将国情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组织出版水利公益读物,支持水利公益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扩大水利公益宣教活动的影响,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外宣部门以及教育、财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应措施与计划,扎实推进水利公益性宣传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当地新闻媒体沟通合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研究制定加大水利公益性宣传的具体措施,努力为水利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加强舆论引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各阶段宣传重点,及时发布水利信息,主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工作协调。颁布涉及全省(区、市)或某一地区的重要水利政策、开展重要水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等,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适当方式,及时向社会介绍有关情况。地市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本单位新闻发言人,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切实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重要水利信息,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要结合春耕生产、防汛抗旱、"世界水日"等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播出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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