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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网上服务平台管理和维护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网上服务平台管理和维护暂行办法》的通知
(会协[201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充分发挥网上服务平台在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新业务拓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和《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我会制定了《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网上服务平台管理和维护暂行办法》,现予印发。

  附件:《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网上服务平台管理和维护暂行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附件:
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网上服务平台
管理和维护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网上服务平台能够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运行,充分发挥网上服务平台在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新业务拓展中的“平台”作用,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和《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上服务平台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会同各省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示范基地相关方共同创建、管理和维护,是服务于各示范基地新业务拓展的信息平台、工作平台、交流平台和宣传平台。

  第三条 网上服务平台依托于中注协和有关各方官方网站建设,并通过中注协信息平台实现联通和链接。鼓励示范基地各方之间及与相关方创建网上服务平台的联通链接。

  各网上服务平台应体现本示范基地的服务特色。

  第四条 网上服务平台的页面和功能原则上保持统一,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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