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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中整治监狱劳教场所非正常死亡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中整治监狱劳教场所非正常死亡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0年4月8日 司办通[201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现将《集中整治监狱劳教场所非正常死亡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集中整治监狱劳教场所
非正常死亡问题工作方案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治理监狱劳教场所非正常死亡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司法部决定,从今年4月至12月,在全国监狱劳教场所开展非正常死亡问题集中整治。
  一、明确目标任务
  切实防范、努力杜绝罪犯、劳教人员非正常死亡。杜绝警察体罚虐待罪犯、劳教人员,罪犯、劳教人员行凶斗殴致死等非正常死亡案 (事)件。杜绝“牢头狱霸”和“所王所霸”现象。进一步增强维护罪犯、劳教人员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完善预防非正常死亡的工作机制。
  二、认真组织动员
  迅速组织全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监狱法》、《禁毒法》和劳教工作法律、法规,对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规定》(政法[2009]4号)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防范和杜绝非正常死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开展集中整治。
  三、开展警示教育
  立足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运用近年来个别单位发生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特别是重大典型案件,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深刻查找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四、深入排查清理
  对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特别是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多发地点、多发时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着重排查:1.严管、禁闭审批程序是否合法;2.警戒具使用等强制措施是否恰当、符合程序;3.特殊岗位人员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定期轮换;4.是否存在“牢头狱霸”、“所王所霸”现象; 5.监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是否科学、到位,视频监控是否存在盲区; 6.是否存在违禁品清查不力现象;7.是否存在警察直接管理不到位,罪犯、劳教人员代行警察职权问题;8.是否组织超时、超体力劳动;9.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10.是否存在生产安全隐患;11.是否对有自杀倾向的罪犯、劳教人员未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管控措施;12.是否存在对符合保(所)外就医条件人员未依法及时办理的现象;13.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正常死亡问题的隐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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