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
(2010年3月10日 司发通[201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监狱布局调整工作会议的要求,2009年10月至11月中旬,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司法部计财装备司派员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分赴山西、吉林、福建、海南、云南、陕西六省,对15个监狱布局调整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总的来看,监狱布局调整工作进展顺利,取得明显成效。
党委政府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六省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监狱布局调整工作,成立了监狱布局调整工作领导机构,各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基层建设单位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或办事机构。办事机构分工明确,工作人员责任心强,能够主动做好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山西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对监狱布局调整工作作出具体批示。云南、陕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监狱布局调整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海南、吉林省司法厅、监狱局负责同志,积极与地方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请示、协调,解决工作中具体困难。福建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并多次到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严格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制度、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廉政制度,以及施工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制度等,都得到较好落实,基建档案和财务档案管理比较规范。建设资金管理比较严格,做到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没有发现挤占、挪用问题。各省监狱管理局还结合实际,制定了监狱布局调整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办法。福建省司法厅和监狱局分别出台了加强监狱劳教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的意见。
坚持全程监督,加强廉政建设。各级监狱布局调整工作领导机构中均有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参与,办事机构中均设有专门的监督小组,一线工作人员中均有纪检监察人员。纪检监察人员通过参与会议讨论、事前和事后审查、事中参与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招标投标、征地拆迁、材料和设备采购、工程核算、资金使用和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有力促进了工作的规范化。云南省司法厅坚持监察、审计部门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六省监狱布局调整工作虽已取得很大成绩,但与全国监狱布局调整工作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全面实现监狱布局调整目标任务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建设资金紧,地方配套缺口大。这是此次专项检查中反映出来的一个突出问题。15个重点项目涉及地方配套资金9亿元,目前安排落实1.27亿元,仅占计划投资的14%。有的项目监狱自筹比例超过60%。二是征地用地难,项目建设进度慢。有的项目规划和选址多次变更,耗时数年才解决用地问题。有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遇到较大困难,施工受到阻挠,进展缓慢。三是工作不够细,部分功能不完善。有的监狱布局调整规划和实施工作缺乏科学性、前瞻性、连续性,有的项目勘察、设计有漏项,有的项目对工程量、用材量估算不够准,加上价格上涨因素,导致投资一再追加。六省建设项目中的监控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方面投资占概算的比例小,功能不完善。个别项目未达到《监狱建设标准》的规定,等等。对这些问题,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