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意见

  四、认真做好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求,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普法教育,努力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中,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各种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法律六进”的重要内容,努力增强宣传的实际效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开办专栏、专版等,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通过举办知识产权远程法制讲座,努力扩大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利用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通过组织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举办法制文艺会演、知识竞赛等活动,集中开展好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
  五、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培养
  (一)制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从本地区法律服务队伍现状出发,研究制定高素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高素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行业认同、能够承办国际知识产权业务、进而能够参与国际竞争,在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和管理方面具有示范效应和影响力的高层次的法律服务队伍,努力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需求。
  (二)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围绕建设若干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工作目标,委托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培养单位认真开展建设目标、标准与条件、培养培训项目设计、产业 (行业)服务合作、政策保障、协调组织、经费支持等基地建设规划可行性专项研究。积极推进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开展知识产权方向专项培养工作。鼓励没有知识产权学院(中心)的培养单位实行校内外联合培养。规范招生对象条件,加强专业课程群建设,将专利代理人等执业资格考试纳入教学内容。组织实施适应知识产权实务工作要求的实践必修环节训练。成立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组,加强专家指导和咨询建议工作。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和工作机制。通过强化大学教育、继续教育培训和在职学位教育,强化岗位使用和实践锻炼等多种措施,依托科学严密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约束激励机制,全面改进和完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的内容、方式与手段,进一步提高对知识产权人才的教育培养水平。充分发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制度在培养高素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方面的作用,努力使培养的规模适应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发展的需要。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