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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荷兰海牙北海交响乐团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荷兰海牙北海交响乐团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359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42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中演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邀请荷兰海牙北海交响乐团一行89人,于2011年10月15日至22日来华到江苏省南京市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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