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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打击乐团GongMyoung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打击乐团GongMyoung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283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审批请〔2011〕10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演演出院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邀请韩国打击乐团GongMyoung一行7人,于2011年10月16日到广东省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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