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拨付资金139亿元,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实施“863”计划、“973”计划等,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科研机构科研能力建设,保障公益性行业科研工作。全面支持开展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自主研制。研究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建设,促进清洁生产、节能技术改造、节能产业以及循环经济发展,继续支持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加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力度,加快推进国内高效电机规模化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进建筑节能。支持实施金太阳工程,加强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生产循环化、物资再制造和综合利用。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以及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大力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启动实施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继续推广并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大“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力度,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拨付资金131.63亿元,在主要牧区可利用草原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拨付资金134.1亿元,推动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并提高补助标准。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成果。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集体林地确权面积24.3亿亩,直接惠及3亿多农民。促进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支持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继续支持东部地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中西部地区全面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推动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发挥财税政策作用,促进物价稳定。年初安排支出预算时按照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减少财政赤字规模,控制全年财政支出增幅,从总量上降低财政支出对物价的影响。大力支持粮食、木本油料和蔬菜生产能力建设,保障粮食、食用油和“菜篮子”产品供给和价格稳定。稳定煤炭、成品油、化肥等供应,做好粮、棉、油、糖、肉等必需商品进口,加大储备物资市场调控力度,实施政策性粮油定向销售,促进市场供求平衡和物价基本稳定。实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降低运输成本。拨付资金699.4亿元,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林业、渔业等部分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贴。
(二)着力保障重点支出,进一步改善民生
根据预算安排,切实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努力保障“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支出需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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